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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对空气净化系统设计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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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对空气净化系统设计有哪些要求

我国GMP明确规定生产特殊药物场所的空调系统要求独立设置,某些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则不应循环使用,如固体口服制剂发尘多的工序,使用有机溶媒的工序,病原体操作区、放射性药物生产区、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挥发性气体生产区等,特殊情况的排风系统要单独设置,如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场所,特殊药物、特殊场所的排气口还有特殊要求,药品生产品种多,剂型多,每种药品或剂型的空气净化系统都有不同要求,这也是医药洁净厂房的一大特点。

以上要求说明,医药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系统设计必须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空气净化系统,不可反之,哪怕是送风口、回风口的数量和位置,也要按设备布置和工艺操作而定。